畲江工业园LNG气化站、门站和L-CNG加气站合建站项目一期LNG气化站分期工程自行验收公示
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畲江分公司于2019年9月22日在项目所在地组织召开了“畲江工业园LNG气化站、门站和L-CNG加气站合建站项目一期LNG气化站分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行验收会。现场验收检查组成员有建设单位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畲江分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汇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顺德中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专业技术专家。验收检查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畲江分公司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确定。
联系电话:13824593507 (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畲江分公司)
畲江工业园LNG气化站、门站和L-CNG加气站合建站项目一期LNG气化站分期工程验收意见.pdf
畲江工业园LNG气化站、门站和L-CNG加气站合建站项目一期LNG气化站分期工程验收报告.pdf